【奖勤助贷】关于开展777电玩城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下达的《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文件通知,2019-2020学年北京市国家助学金指标172名,其中一等96名,二等76名。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北京市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有效进行,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我校全体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活动;
7、已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评定工作应依据学生综合测评结果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进行,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的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表格(申请表格见附件1-2)。
(二)各学院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选审查,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
(三)请各二级学院于12月24日前将学生申请表及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和学院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版(初审名单表格见附件)报送学生事务办公室。
(四)学生事务办公室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将拟获奖名单在全院进行第二轮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名单备案表报送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六)各二级学院可依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工作组织助学金的评选申请工作。如果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已经按照以上程序进行了助学金的认定,则组织学生填写表格即可。特别困难为一等助学金,一般困难为二等助学金,表格中个人申请日期为9月2日。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表填写应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2.申请表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且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
3.申请表中“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4.申请表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 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应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5.申请表中“院(系)意见”栏,须填写意见,二级学院学工办负责人签名。
6、请各系按规定时间上交各项材料(电子版和纸板)至学生事务办公室,凡材料不符合或超过截止日期的,将不予受理。
7、为确保本次奖学金评选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顺利开展,学院开通举报电话:60411667。
附件一:《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二:《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