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777电玩城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777电玩城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按北京市教育资产与财务管理事务中心下达的《关于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777电玩城下达指标情况(72名)(基于预评工作数据,各二级学院指标分配详见附件4),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评选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6、参评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成绩排名均应位于前40%(含40%),没有进入前40%,但达到前50%(含50%)之间的学生,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方可申请。对于学习成绩/综合成绩排名在40%-50%(含50%)之间的,如果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各二级学院审查并出具学生的情况说明以及相关材料,院长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院章。
7、2022–2023学年或2023–2024学年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应为上学年或本学年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请各二级学院成立由二级学院院长、党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班导师、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并根据评选条件制定本学院相关细则。
(二)评定工作应依据学生综合测评结果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进行,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的评审小组提交电子版申请表格(附件1)。
(三)各二级学院评审小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选审查,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并在本学院内公示。
(四)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8日前将学生申请表(电子版,附件1)、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纸质版并加盖公章,附件3),报送学生事务办公室。同时,于11月13日前报送本学院内励志典型的同学事迹材料(至少2名),材料包含:励志学生事迹(电子版,体裁为记叙文,第一人称撰写,内容应包含本人家庭经济情况及学习励志故事,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字数不超过2000字)、生活或工作照不少于4张(电子版)。
(五)学生事务办公室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将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进行第二轮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名单备案表报送北京市教育资产与财务管理事务中心审批。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表填写应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2.申请表中“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3.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审核、把关学生的申报材料,按规定时间将合格的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至学生事务办公室,待电子版材料录入系统后,批量导出学生申请表,统一签名,加盖公章。凡材料不合格或超过截止日期的,将不予受理。
4.为确保本次评选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顺利开展,学校开通举报电话:60411667。
附件1:《(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总结报告》
附件4:各二级学院名额指标分配
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